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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实现群众办事高效化

包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践行“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包头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深入清理证明事项,让“无谓证明”清仓见底。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署要求,包头市司法局组织市县两级持续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结果依程序报请本级政府予以印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市本级已完成三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将下放旗县区或不属于证明范畴的事项动态调整出清单,保留证明事项由183项减少为11项,累计取消证明事项81项,清理率达94%。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群众办事高效化。2021年3月起,包头市在精简取消无法定依据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创新制定《包头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市司法局制定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申请行政协助函》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文书格式,为规范开展告知承诺工作提供了操作流程和统一范本。截至目前,全市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800余件。

  探索推进“无证明”改革,积极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为贯彻落实包头市委市政府逐步创建“无证明城市”的要求,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工作探索推进“无证明”改革的通知》,在发改、工信、政务服务部门协同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取消或者以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替代证明,不再要求申请人直接提供证明材料。目前,市本级公布保留的11项证明事项中,除可实行告知承诺的2项外,3项可采取网络核验、部门间核查、信息共享等其他“无证明”举措办理。

  强化监督巩固工作成效,让“减证便民”落到实处。进一步畅通公民、法人涉及证明事项的投诉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市司法局和其他保留证明事项部门的投诉监督电话,充分利用司法部统一的“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受理涉及证明事项的投诉案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并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做好办理和解答工作。近年来共办结2件投诉事项,满意率达100%。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应用和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明察暗访,通报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行动落细落实。